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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档存储(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vcbgfh8RQW 2024-04-18

一、招标代理公司应存储哪些招投标资料

应收集存档以下相关资料:

(1)招投标项目受理表

(2)符合招标条件的前期资料(委托人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

(3)业务通知单(需求)

(4)委托书记委托代理合同

(5)招标公告(公告发布的网站截图、报刊扫描或原件等);

(6)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谈判、拍卖等文件);

(7)答疑、澄清等文件;

(8)控制价等文件(包括:标底、拦标价等);

(9)开标过程文件、专家抽取登记表等;

(10)评标过程文件、评标报告;

(1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12)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

(13)合同;

(14)投标保证金收取记录、服务费收取记录(如必要)以及,资金往来凭证等;

(15)招投标过程中交易方式变更、中标结果变更以及领导批示等重要资料

(16)其它相关资料

二、项目归档资料中,招投标文档包括哪些内容

招投标档案内容包括: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附立项批文复印件)

二、招标条件备案表:1、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3、建设单位资金证明文件4、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复印件)5、预算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编制人员的证件(复印件)6、自行招行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7、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三、国家对企业招投标档案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吗

我国招投标档案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但是,这两种条例对招投标档案管理方面所规定的要求是比较模糊的,更为严重的是,在上述两种条例中并没有提出“招投标档案”的任何信息。这种现象非常明显的说明了这两种法律规章文件对“档案管理理念”是非常模糊,极为浅薄的。

建设工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并不完全是值得保存的,为此没有必要将所有的档案文件材料进行保管,不然就会造成只要有档案材料形成就一定要进行档案管理的错误理念形成,将在很大的程度上提升了企业档案管理成本,使得企业档案管理效益减少。与此同时,大数量的“招投标档案”会造成企业不能够用相同的成本来提升企业档案管理质量,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准提升,将会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为此,这种粗放式的法律规章,是一定要进行细化完善的,不然将会对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四、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设立专用档案室,存放招标投标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接收招标投标档案。招标投标档案应统一整理编号、装订入卷,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投标邀请书一般应包括建设单位招标项目性质,工程简况,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等内容。招标者须知一般应包括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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